2005/4/7 From: 陽江十八子
摘自2003年9月26日 《贏周刊》專題版
著名學者巴曙松和屠新曙認為,判斷家族式企業是否合理和有效率,要基于特定的經濟環境判斷其是否是低成本的。從中國特定的經濟環境來看,在經濟體制環境劇烈變革、信用環境有待建立的條件下,適宜于創業的家族企業是有效率的。“十八子”數十年的持續發展正表明了這一點。
我們知道,家族企業是在中國經濟體制劇烈變革、游戲規則不斷變更的背景下產生的。在這個市場規則迅速調整的過程中,民營企業為了贏得市場競爭優勢,不得不經常性地突破已有的政策限制、或者采取各種花樣的變通做法。這種政策博弈現象的普遍存在,使得企業家必須嚴格控制內部高級管理人員對于企業的忠誠度,防止出現內部人告狀引致政府管制關注的情況,這樣的體制性環境決定了以家族忠誠為紐帶的企業家族化經營是一種相對安全的選擇。
其次,職業經理人階層和信用環境的缺乏,導致民營企業家不敢貿然選擇外部經理人員進入。“十八子”的總經理李回也表明了自己對于職業經理人的擔憂——但同時也聲稱,一旦有好的機制,還是有可能選擇的。
目前,民營企業的所有者在選擇經理人員時的一個基本準則通常是,民營企業所選擇的經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可信的,如果不可信,那么經營管理能力越強,可能對于企業所有者造成的損害也就越大。清晰、穩定的法制環境,透明的職業經理人評價體系,都是促使企業所有者和經理人之間建立信任關系的基礎。但是,目前這些方面的環境并不具備,企業的所有者在這種狀況下只能轉而選擇家族之內的可信人員參與經營。
李回目前聲稱“十八子”的董事會成員主要還是親戚,或許也是處于這樣的考慮。
第三,家族往往是家族式企業融資來源的最初渠道。中國當前的金融體制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服務的,家族企業的融資渠道相對單一,通常是利用家族式的網絡。創業時期企業的經營風險無疑偏大,而家族資金的介入實際上承擔了類似高科技發展中的創業風險投資資金的作用。根據調查,我國私營企業的開辦資金最主要來自于本人原來的勞動或經營積累,占56.3%,親友借款占16.3%。這一點在李書福、南存輝等江浙一帶家族企業中體現得非常突出,這些人身后往往站著一大批“隱身富豪”,使得他們的企業從來就不缺乏資金的支持。李回聲稱在“十八子”融資過程中的“地下錢莊”有異曲同工之處。
第四,在一個迅速變動的環境中,冢族企業的運作成本相對較低。家族的管理模式不僅有利于前期降低生產成本,而且從最初創業的意義上說,家族化經營的協調成本也相對較低。再加上有家族觀念的約束,信任度一開始就能達到一定水平,所以過程中的監督成本也相對較低。“十八子”可以在迅速發展時期,把有效大量的資金投入在發展上,正是有著如此的前提保障。由于決策者與管理者均為家族中人,信息的傳遞極為快捷,遇到問題時可及時處理,無須先請示匯報。由于是利益的共同體,基本不存在內耗,從而能提高效率。在企業資金困難時,家族人員還可以不計報酬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企業在資金上的壓力。
對于“十八子”來說,至少在目前,家族企業的運營模式,給予其持續前行的動力。——這也正是“十八子”旺盛生命力的源泉。